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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文化局辦理「傑出資深傳統詩人」徵選

壹、宗旨:
臺南市向來有文化古都之稱,為推動全民詩文風氣,弘揚固有文化,開創新局,邁向文化首都的榮耀,辦理表揚傑出資深優秀傳統詩人。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叁、參選資格:
由臺南市各詩社及各學校推薦。
一、目前或曾經就業、就學、設籍臺南市(含原臺南縣)滿3年以上者。
二、對傳統詩文長期創作滿10年以上之詩人。

肆、參選方式:
一、推薦參選:各機構、立案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團體,均可主動推薦參選人,惟應徵得被推薦者簽署同意書。
二、自行參選:可自行參選。
三、繳交資料:(各備妥1式3份)
1.個人資料表。
2.推薦表。
3.作品

伍、獎勵:受獎人以10名為原則。受表揚之傑出詩人每人頒贈獎牌(狀)乙面,並於得獎後3年內協助出版及詩集;如因其個人因素逾期則視為放棄。

陸、遴選方式:
一.由本局聘請傳統詩文相關學者專家組成5人評審小組,評選出長期創作並推動傳統詩學有貢獻之傑出資深傳統詩人。
二.遴選結果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culture.tainan.gov.tw/)

柒、受理徵選期間:
民國101年即日起至6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捌、頒獎:
本局於評選後,通知受獎人,並公開表揚。
得獎名單於遴選後公布,頒獎典禮定於今年9月份舉行,確定日期和地點另行公布。

玖、收件:
請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史研究科」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5樓(新營文化中心內)
(請註明參加101年「傑出資深傳統詩人」徵選)

拾、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取消參選資格。
二、參選者須尊重本徵選簡章,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三、本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自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或洽詢文史研究科TEL:06-6324-453

拾壹、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