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代碼]3.95.100.3[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聯絡人] 黃勺菱[聯絡電話] (06)2991111#8634[傳真號碼] (06)2985569[電子郵件信箱]littlelag@mail.tainan.gov.tw[標案案號]21120129[標案名稱]112年度臺南市政府智慧城市營運中心雲端機房(IDC)硬體設備維運暨網路服務[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辦理方式] 自辦[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預算金額] 2,700,000元[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後續擴充] 否[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決標方式] 最低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1/31[是否複數決標] 否[是否訂有底價] 是[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是否屬統包] 否[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系統使用費] 20元[文件代收費] 0元[總計] 20元[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截止投標] 112/02/06 10:00[開標時間] 112/02/06 14:30[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12樓會議室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是否刊登公報] 是[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1.具公司登記
- 2.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附加說明:詳本案需求說明書「陸、投標廠商要求」。
[附加說明]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3.得標廠商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